义工章程

作者:系统管理员 时间:2014-11-29 点击数:

平湖实验学校阳光家长义工队(家委会)章程

  1. 总则

   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坪龙学校阳光家长义工队。

    第二条本组织隶属坪龙学校,为服务学校、辅导教学业务推进工作、服务社会而设,不得对外行文。

    第三条本组织以“感恩、服务、热忱、爱心” 为宗旨 ,以“立足校园、面向社会”为原则,鼓励我校家长关心孩子,关心学校,关心他人,关心社会,为孩子树立榜样。

    第四条本组织是由坪龙学校,志愿为学校、为社会、为他人服务的家长组成的志愿工作组织,接受学校的领导。各项活动不涉及政治、宗教及商业活动。

  2. 任务

    第五条有计划地组织成员们开展各项义工工作。

    第六条每学期至少一次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服务。

    第七条加强和学校老师沟通,为学校的管理提供有益的建议。家长义工自愿申请,学校审议同意后,可参与学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(如、校门秩序疏导,管理两操、午休,召开班会,举行讲座,或者第二课堂活动:插花、茶艺、书法等等)。

    第八条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、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。每学期开展家长义工间的交流活动和亲子活动各一次,并邀请其余家长和学生参与活动,增强孩子社会实践能力。

    第九条走进学校的节日主题活动,为学校举行的各项文体活动(艺术节、体育节和科技节)的组织提供协助,做好活动的准备。

    第十条为学校的家长开放日提供协助。

    第十一条对参加义务工作的家长进行服务监督和评优。

    第十二条 树立、维护和宣传坪龙学校的良好形象。

  1. 成员

    第十三条凡是志愿无偿奉献自己的爱心,承认本章程,遵守本组织的纪律,维护义工形象的在校学生家长,都可以申请加入本组织,并拥有组织的成员证,经考察合格后即成为学校阳光家长义工队的成员。

    第十四条成员权利

    1. 有参加本组织活动的权利;

    2. 有以本组织的名义发掘义务服务机会的权利;

    3. 有参加本组织的业务培训的权利;

    4. 对本组织工作有监督﹑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;

    5. 有推荐非成员加入本组织的权利;

    6. 入队自愿,退队自由。

    第十五条成员义务

    1. 遵守本组织章程,执行本组织的决议;

    2. 对承诺的服务负责任地保质和保量完成;

    3. 向其他家长推广义工精神;

    4. 维护本组织和坪龙学校的声誉及形象。

    第十六条成员如做出违反国家法律、学校的规章制度或有损本组织声誉的行为,组织理事会有权决定取消其成员资格。

    第四章 工作要求

    第十七条家长义工应有责任感,有奉献精神,关心教育,关注孩子健康成长,并乐意义务为学校提供服务。

    第十八条 自觉维护家长义工形象,待人态度应诚恳。

    第十九条 团结其他家长义工,做到互相合作,勇于接受批评并作出改进。

    第二十条 积极参加义工服务活动,服从安排,尽职尽责,因故不能参加服务活动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请假。

    第二十一条 忠诚服务,不在义务工作中谋取任何私利。

    第二十二条 积极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管理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    第二十三条 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、物力上支持学校,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。

    第二十四条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,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信息,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。

    第二十五条 挖掘各类资源,帮助学校推动有关工作。

    第二十六条 积极参与义工培训,认真学习服务技巧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

    第五章 组织机构

    第二十七条本组织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。

    一、 理事会由会长、副会长、后勤部长、宣传部长组成:

    1、会长(1人): 常务副会长(4人):

    后勤部长(2人):

    宣传部长(2人):

    二、职责分工

    1、理事会的职责:

    1)理事会成员必须向会长递交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。

    2)理事会负责本组织的重大决定和人事的任免。

    3)决定家长义工的吸收、奖励和处分。

    2、会长的职责。

    1) 召集理事会,主持本组织章程的修改,起草各项条例、办法、管理制度等;

    2)代表本组织签署有关重要文件

    3)带领理事会策划各种义工活动。

    3、 副会长的职责

    1)协助会长开展工作。

    2)负责每次具体活动的组织工作

    3)每人负责轮值一周,安排和管理人员维持学校大门秩序。

    4、 宣传部的职责

    负责每次义工活动的宣传,包括宣传海报、横幅的制作和粘挂、照相。

    5、后勤部的职责

    负责筹集、管理本会的所有经费,对经费的使用负有知情权、解释权和监督权。

    第六章 经费

    第二十八条 本组织自筹经费。

    第七章表彰与奖励

    第二十九条 家长义工参加学校服务工作均记录工作量,参加服务时间较长、工作成效优良者均可评为优秀家长义工。学校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总结表彰。

第八章附则

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的解释权在理事会。

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深圳市坪龙学校阳光家长义工队

2014年11月24日

坪龙学校阳光工队11月24日活动安排

时间

内容

地点

备注

7:40分-8:15

义工队成立仪式

1、国旗下讲话

2、义工代表接受颁发义工服。

3、义工代表讲话。

校田径场

为了孩子的安全,请家长凭邀请函进学校。

8:15--9:30

选举义工队骨干、讨论本学期工作计划

行政楼三楼会议室

家长可互相交流。

11:40分

校门指挥交通

校门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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